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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福建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4,046,64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产品主要是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和建筑铝模板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是国内行业中较早涉足工业型材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管理层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在开拓高端工业铝型材市场的同时,对原有建筑铝型材市场不断深挖需求,募投建设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项目。铝模板作为建筑铝型材加工延伸的新兴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在产品推向市场后,不断加强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在提供高性能产品的同时,进一步形成融设计、生产、成型、施工技术指导于一体的服务模式。公司增加铝模板新产品后业务内涵更为丰富,产业链有所延伸,公司的产品结构更加优化。公司建筑铝型材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厂房、大型门窗、幕墙装饰公司、门店销售、零星门窗加工等。工业铝型材主要用于电子电器、、交通运输、家具、卫浴用品、体育用品等。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建筑铝模板为一体的企业,受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及500公里运输半径的限制,铝合金型材生产和销售存在明显的区域特征。公司所在的厦门、漳州、泉州即闽南金三角地区是福建省最大的工业型材需求市场,所处地域拥有众多的应用工业型材和建筑铝型材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市场优势,同时紧抓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泉州“海丝”核心区建设等机遇,凭借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以及良好技术和优质服务,建立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的营销网络,并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国外市场。公司具体的研发、生产、销售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部主要负责研发外观及结构,技术部门主要进行铝型材生产技术的开发。公司在主动优化产品结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产品的功能和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客户的实际需求和个性化要求。2016年度公司在标准制修订领域,先后参加国内外标准会议11次,参与制修订标准近20项,已审定12项,继续走在行业前列;在知识产权方面新增有效专利9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6项)。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是以销定产。计划部门根据下单情况安排生产指令,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指令组织生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采购部门加强了对供应商的筛选和考核,严控原材料质量关;品管部建立了以生产前的预控、生产中精细关键点的控制为主,生产后严格检验为辅的质量控制体系;设备部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生产开机需求。各个部门相辅相成,严密合作,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国外,采取了直销、经销商和专卖店等多种经营形式,建立从大中城市到城镇完整的销售网络。 销售区域覆盖华东、华北、华南,并出口到欧盟、南美洲、东南亚、中东地区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在销售中根据产能、资金、营销渠道等现有资源的实际情况、对市场进行合理布局,目前已经形成了以500公里最佳销售半径为主(即福建市场),出口市场和华东发达地区(主要指上海、浙江、江苏)并举的良性市场格局。公司的直销模式,直接面对“大客户、大工程”,针对此类客户,公司派出专门的技术团队,发挥公司技术研发优势,充分满足客户需求,在铝型材高端领域建立起自己的品牌。针对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客户,公司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同时在确保大客户和经销商销售的前提下,专卖店销售模式成为公司多种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而出口业务方面则主要通过参加国内外的展览会、侨亲人脉、网站宣传及进出口贸易公司介绍等方式,取得客户订单,销售。

  2016年公司的业绩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需求减少导致同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盈利有所下降;二是受“铝锭价格+加工费”定价模式影响,行业过度竞争导致加工费下降,毛利率下降,利润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三是募投项目带来的管理、研发、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摊销等各项费用增加,而效益却未能充分释放,一定程度影响了公司业绩。

  (二)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我国铝及铝合金加工始于上世纪50年代,早期主要是以生产各类工业铝型材为主,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出现了建筑铝型材。由于相关国家政策管制的放松,国内铝加工产品市场高速发展,近年来,行业已经逐步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量供大于求的特点,标志着铝加工行业已由成长期进入成熟期。

  公司产品建筑铝型材的生产和销售会受房地产行业市场影响,工业铝型材受经济低迷的影响,整体表现为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特别是下游建筑行业在第一季度开工相对不足的影响下,建筑铝型材的销售一般也比较低,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点。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销售主要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的影响,经济低迷,需求不足,竞争激烈,毛利下降。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是福建省唯一获得“福建省铝型材星火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称号的企业,是海西板块的铝型材龙头企业,是铝型材20强企业。公司立足福建,辐射浙江、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江苏、天津、北京、广东等发达省份,具有较强的区域市场优势。公司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国内销售已由华东已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扩展,国外销售也已开拓东南亚、南美、东欧及中东地区等市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制造业困难、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持续低迷,为公司经营盈利带来极大的挑战。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同比下降8.87%;营业成本为944,983,087.00元,同比下降11.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72,625.03元,同比下降7.34%。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跟国家战略方针,围绕既定目标,弘扬工匠精神,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走出了“智能制造、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品牌优化”的发展之路。2016年,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1、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启动阿米巴管理机制,集中公司主任级以上干部学习阿米巴的哲学基础、经营和管理模式等知识,为阿米巴模式的导入做好充分准备,树立“降低成本,就是增加利润”的意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划分最小独立核算单位和成本控制的全员参与性,强化利润意识和责任,并加强指标考核。同时公司加强各环节信息的监管把控,确保信息系统流程与操作及时准确并符合安全标准,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更畅通,促进生产效率有效提高。

  2、完善各种配套设施,优化产能结构

  公司不断完善各种生产配套设施,2016年开工建设宿舍楼、综合楼、研发大楼及立体自动化仓库等配套设施,随着公司自动化立式氧化车间建成投产,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铝型材氧化表面处理能力也将大大提高。同时,加快推进铝模板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自我供给优势 ,为2017年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提升公司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

  3、发挥上市公司优势,积极进行战略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在坚持立足主营的同时,注重产品结构的优化,积极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完成 “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建设项目”定增项目,募集4.6亿元资金,促进产品转型升级。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勤和互联网技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该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4、加强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不断加强工艺技术创新,“铝材表面浅黄色无磷无铬预处理膜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无铬钝化技术从试验走向成熟,现已可以全面实现铝型材无铬化表面处理。参与GB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六项)”等多个项目荣获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优秀奖。同时,公司不断提高车间自动化水平,管材车间自动化水平行业领先,被列入省级智能制造重点项目,立式氧化车间自动化水平达到国际一流,被省经信委认定为“数字化车间”。2016年度,公司新增3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其对公司财务报表科目影响的主要是“税金及附加”和“管理费用”,影响的金额是管理费用减少4099789.57元,税金及附加增加4099789.57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

  因铝模板是新增业务,根据行业经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租赁铝模板残值率定为5-20%。在2015年试生产阶段因产销量较少,在会计核算中先试行残值率为20%,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后,随着产销量的扩大,经营业务逐步进入正常轨道,实践证明原来预计铝模板20%的残值率偏高,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将会计核算中租赁铝模板预计残值率调整为5%(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符合会计核算中将铝模板残值率定为5-20%的范围内,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的财务报表科目是营业成本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营业成本均增加425,584.29元,当期税前营业利润减少425,584.29元。公司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4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天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比去年同期的1,143,636,580.75元,下降了8.87%。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比去年同期的19,073,366.32元,下降了7.34%。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81,714.65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7,745,858.7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536,769.1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公司不派现、不送红股,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046,648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94,046,6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88,093,296股。

  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的全部建成及新募集项目的投产建设,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考虑到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预计201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会有一定的增长,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2017年的业绩增长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进行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黄文乐回避,不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现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5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2月24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3月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君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2,196,843.24元,比去年同期的1,143,636,580.75元,下降了8.87%。2016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比去年同期的19,073,366.32元,下降了7.34%。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625.03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81,714.65 元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87,745,858.74元,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03,536,769.12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公司不派现、不送红股,但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4,046,648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94,046,6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988,093,296股。

  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司从事的传统产业属于周期性、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宏观经济增长减速、市场低迷、行业产能过剩等因素的影响,为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同时也是在控制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力保证。

  二是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的全部建成及新募集项目的投产建设,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同时为保证产能的有效释放,需要持续的流动资金投入。

  三是产能的增加,意味着公司需要加强营销建设,不断开拓新市场和营销渠道,加大产品的升级转型力度和研发投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为了增强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确保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考虑到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预计2017年公司的经营业绩会有一定的增长,因此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2017年的业绩增长预期,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发展成果,公司拟定进行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公司2016年度不派现、不送红股,但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承诺2015年-2017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等有关分红规定执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9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30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3月29日-2017年3月30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3月29日15:00-2017年3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3月2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3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登记地点: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七楼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联系方式:

  联 系人:傅孙明

  联系电话:0595-86279713

  联系传真:0595-86279731

  邮编:362300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8

  2、投票简称:闽发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表决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下午3:00。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3 月30日在福建省南安市南美综合开发区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3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6年10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经确认,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26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于2016年11月2日、11月9日披露的《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2016-042),2016年11月12日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 年 11月19日、11月26日及12月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2016-046、2016-047)。2016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2016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2016年12月31日及2017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2017-001)。2017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7年1月19日、1月26日、2月9日、2月16日、2月23日和3月2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11、2017-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磋商和讨论,各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项工作正全力推进。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7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度第一季度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随着公司上市募集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新的募集项目逐步建设投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降低成本,2017年公司经营业绩会逐步提升。公司预计2017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0%-4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预计数据。2017年第一季度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黄文乐、黄文喜、上海兴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4,546,64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2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026,798.60元,扣除发行费用8,9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036,798.60元。2016年9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度募投年产40万平方米节能环保高性能铝合金建筑模板生产建设项目支出55,750,893.05元,包含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53,035,273.05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专字(2016)第350ZA0321号》报告鉴证,并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5月25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0月26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和中国泉州南安支行、以及保荐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8,104.55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128,104.55元),已扣除手续费161.40元(其中2016年度手续费161.4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20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 5 月 1 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 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 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 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根据财会〔 2016〕 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间的调整,不影响损益,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黄天火先生,财务总监江秋发先生,董事会秘书傅孙明先生,独立董事兰涛先生,保荐代表人刘亚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7-016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汇通村镇银行”)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发铝业”或“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黄文乐回避表决。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后和评估后,发表《独立董事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成功街财富广场一楼

  法定代表人:谢侨华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1,513,957.94元,净资产96,823,065.22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31,714.74元,净利润661, 776.83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南安汇通村镇银行9.5%的股份,公司委派董事黄文乐先生兼任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考虑到汇通村镇银行处于成立初期,需要资金来源支持业务发展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公司决定在汇通村镇银行存款。同时公司将积极密切关注汇通村镇银行的企业情况和公司治理,做好风险的防范和应对。公司在其存款不存在关联方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交易内容:公司在南安汇通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

  存款限额:存款总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两千捌佰万元;

  定价原则: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利率上浮区间的指导价格上限计付存款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一方面可以增加南安汇通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支持南安汇通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拓宽银行合作广度,寻求更多的金融支持,促进公司利息收入,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在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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